5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从树家园小区,一男子扶着电瓶车进入电梯,电梯门关闭后不久,电瓶车突然冒出浓烟,随后发生爆燃,造成5人受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伤势最严重,医院救治,尚未脱离危险。事发时怀抱婴儿的女士为孩子奶奶,烧伤面积达75%,其他3名伤者则属于表皮灼伤,目前也在接受治疗。
1、电瓶车车主是否涉嫌失火罪?
涉事电瓶车照片显示,该车车轮明显宽于普通车辆,疑似改装。改装的电瓶车破坏了原有的线路布局,存在着漏电或者失火的安全隐患。车主应当意识到潜在的危险,而且也应当知道不能让电瓶车上楼,但是心存侥幸心理,存在着过于自信的过失,有着过失的罪责。
法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危害结果,才能以失火罪立案侦查。目前,受伤严重的婴儿和奶奶还重症监护室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不排除治疗无效去世的可能。在抢救无效的情况下,该男子将涉嫌失火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小区物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电瓶车车主的过失行为造成他人被烧伤,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但是仍然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该小区属于拆迁安置房,小区人员素质有高有低,去年底刚刚交房,目前很多住房尚在装修中,物业公司没有严格管理,常有业主或租客推电瓶车“上楼”的情况。物业公司对业主有安全保障义务,疏于对电瓶车的管理,与造成事故有因果关系,须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电瓶车千万不能上楼
近年来,全国多地频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及生命。
年8月,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进入电梯,突发电动车冒烟起火,整个电梯厢仅4秒就被浓烟包裹。由于当时电梯已经启动,女子将车辆拉出至6楼走廊。万幸的是走廊上的喷淋灭火装置迅速启动,物业人员也迅速赶来将火控制并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
今年4月,一位上海市民家中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爆炸燃烧,几秒钟后浓烟和明火一起堵住了房门。一家5口被困屋内,幸亏消防员及时赶到,一家人才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