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烧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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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手在幼儿园被烫伤,赔付问题难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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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幼儿园内受伤影响手指功能

家长园方发生分歧赔付问题难解决

没有招牌的幼儿园是否涉嫌非法办学

前不久,大通县上孙家寨村村民孙师傅拨打栏目热线电话反映,去年他将自己的女儿送到同村的一家幼儿园里,几个月后,孩子的手却在上学期间被烫伤。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孩子后续的治疗工作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去了解一下……

孙师傅夫妻介绍,他们选择的这家幼儿园口碑一直不错。事发当天,孙师傅的妻子刚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不久,就接到了老师打来的电话。

孙师傅妻子:12月15号9点半,老师给我打电话,说把我们小孩给烫了。我紧着跑过去,看见孩子的时候,已经烫伤了,医院去。

孙师傅的妻子回忆,看到孩子的伤情后,她没来得及多想,医院,对孩子的伤情进行处理后,孙师傅的妻子这才向老师询问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孙师傅妻子:老师说是那个煤火烫的。做饭的那个阿姨,把煤灰放到厕所门口,小孩子上厕所去了,没人管。几个孩子一起去了,小孩子们你推我推,把小孩推到火里面了。孩子手烫了之后就没人管,一直在里面,大班的孩子都出来了,时间长了,小孩哭的,大班的小孩出来,报了老师,老师才出去给拉起来的。

事发之后,孙师傅妻子回忆,由于这家幼儿园条件有限,厕所是位于院子角落里的旱厕,与教学区是分开的。事发时,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将炉子里未燃尽的煤灰放在了厕所的旁边,而且孩子们上厕所时,并没有老师陪伴。

孙师傅妻子:小孩伤好的差不多了,我们问他才说的。是谁把他推到那个火里面了?他说上厕所的时候,学校的厕所就在外面院子里,他们的厨房在里面,孩子们的教室也在里面,厕所有两个台阶,下面就倒的那个煤灰,没有防护措施。

众所周知,没有燃尽的煤灰温度还是非常高的,三岁多的孩子摔倒在煤灰里后,由于时间比较长,因此造成了烧伤3%,三度烧伤1%。事故发生后,家长和学校积极进行了协商治疗。然而,孩子的父亲孙师傅回忆,医院治疗一个月之后效果并不理想。

孙师傅:一开始发生这个事情之后,他可能有点怕,他就说啥都行,怎么都行,只要把小孩子能治好,他能全权负责。我在网上也医院,有西安的,成都的,还有北京的。我也理解,走远了之后费用肯定要高,我说我也理解你,就找一个最近的,那就是西安。西安离西宁也近,来回也方便。人家的技术肯定要比西宁好一点,我说医院先看一下。

孙师傅说,孩子受伤后,幼儿园的负责人对于孩子治病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也表示愿意支付相关的费用,然而当他们提出要到西安为孩子治疗时,幼儿园的负责人的态度却不一样了。

孙师傅:要到西安的时候,我叫了他好几次,他都不愿意去,他就说西宁能治。二院出来以后,他的态度马上就转变了,我说我们去西安看一下,他说不行。

经过孙师傅夫妇的再三要求和多次协商,最终园方同意将孩子送到西安治疗。年5月20号,孙师傅的家人和一名园方人员来到了西安,陪同孩子接受手术治疗。然而手术过后,孩子的伤情一直未见好转。五个月后,孙师傅一家提出要再次到西安进行复查。

孙师傅:到了9月份,10月份复查,他还是不愿意去。大夫说他的小拇指功能根本就不行,说这个要做牵引手术。10月15号,医院联系好的,要去做小拇指的手术。他就赖着不愿意去了,他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他说我妈毛病多,给小孩乱吃。

园方的这一态度再一次惹怒了孙师傅一家,他们认为园方已经不想给自家的孩子看病了。

孙师傅:去了做了植皮手术之后,那边的大夫说要加强锻炼。那边一天锻炼要80块钱,他把我妈和孩子扔到那边,人找不到了。后来这个锻炼的费用是我出的,连吃住回来的费用,都是我自己掏的。

目前,孩子因为手术后形成瘢痕,导致功能发生了障碍,这让孙师傅夫妇感到非常的担忧。

孙师傅妻子:握拳不行,抓东西也不行。抓大一点的东西能抓住,抓小一点的东西就抓不住。他的小拇指只能这样,下不去。

事发过后,孩子的身心也因为自己的伤情受到了影响,每每听到孩子提到自己的手,孙师傅的妻子的心中就有说不出的心疼。

孙师傅妻子:外面的孩子们玩儿的时候,他就有这种影响。他就说别的小孩手都是好的,妈妈,我的手不好,怎么办?

本想着给孩子提供好一点的学习环境,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孙师傅夫妇表示,事情是发生在幼儿园里的,幼儿园理应负全责。然而,目前园方的态度却非常消极,这令他们感到担忧。不仅如此,事发过后,孙师傅对这家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了了解,他认为这家幼儿园很有可能涉嫌非法办学。

事情发生后,孙师傅来到幼儿园要求查看其相关的办学资质,园方提供的资料让他感到不大对劲。

孙师傅:因为她是幼儿园,是属于教育体系。查了他们的档案,说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幼儿园。他说这是属于工商的,他办的营业执照时一个有限公司,早期教育的有限公司,他的经营范围里面就不包含幼儿园,但是他现在在开幼儿园。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记者也是来到了这家幼儿园,因为正是下午放学时间,很多家长正在接孩子,于是记者随机对一些家长们进行了采访。一些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幼儿园已经开了好几年了。

村民:这个幼儿园开了大概3、4年了吧。四年多了,中班的一个女孩手被烫了。就是这个幼儿园的,我的重孙手也烫了。

一位村民表示,他家的小孩在同一次事故中也被烫伤了。据记者观察,短短十几分钟内,大约有二三十个孩子被父母接走。同时记者发现这家幼儿园的门口也没有张贴任何的标志。那么关于孩子烫伤后的赔偿事宜,幼儿园方面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态度呢?幼儿园是否真的像孩子家长孙师傅说的那样,属于非法办学呢?

记者看到,这家幼儿园教学区与卫生间是分开的,教学区内有两间教室和一间休息室。厨房内有一个烧煤的炉子。据幼儿园的老师介绍,事发时,煤灰被放在了卫生间的台阶旁边。随后,幼儿园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幼儿园负责人:事故发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管理不到位;再一个是我的老师不负责任。当时孩子如厕的时候,我们的明文规定是,孩子如厕,必须有老师陪同过去。结果我的老师,当时我也不在园里,老师让孩子自己独自去厕所,孩子被旁边的小男孩推倒了。

幼儿园负责人表示,未燃尽的煤灰的确没有做任何的隔离措施,事发过后,她也是积极配合家长对孩子进行了治疗。

幼儿园负责人:因为农村毕竟条件有限,用煤灰往厕所里面压盖的这种放在那里。我们及时医院之后,做了积极的治疗。

然而,在孩子治疗的过程中,幼儿园负责人与孙师傅一家因为孩子的治疗方案和相关的费用问题发生了分歧。

幼儿园负责人:在治疗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家长不配合。做了植皮手术之后,孩子的恢复这一块老发炎,恢复不过来,伤口根本长不好。陪护人员做康复训练的,孩子的奶奶基本不让做,导致孩子手指萎缩瘢痕增生。

幼儿园负责人认为,由于是孩子家长不遵从医嘱,才导致现在孩子恢复不好。她认为家长的态度不仅会耽误孩子的病情,也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她提出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

幼儿园负责人:所有的费用我都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包括他们去治疗的医药费,出行费,住宿费,饮食这一块,全部都是我们中心承担的。但是我买单也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过多的这种,确实我们现在也担负不起。你反复反复地对孩子治疗,孩子也痛苦,反复的这种是一种恶性循环的治疗,我也跟他们商量不行就走法律程序,该承担的我们一分不少的承担。

针对孙师傅提出该幼儿园是否属于非法办学的问题,幼儿园负责人也向记者出示了学校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中,这家幼儿园实际名为“大通贝比早教心理服务有限公司”,而在经营范围一栏中也的确标明了“不含幼儿园”。

幼儿园负责人:刚开始是一个幼儿园,刚开始规模也不大,条件也比较简陋。后来大通县教育局审批这一块没过,因为已经把孩子收上了,而且家长也很认可我这边孩子的饮食这一块,所以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我就办了早教。早教这一块的经营范围也是0到6岁孩子的培训,这一块的基本上是合情合理的。

那么,幼儿园负责人持有的营业执照与她的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呢?这家看上去就是一家幼儿园的机构究竟是否合法呢?随后,记者也来到了大通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监管所了解情况。

西宁市大通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监管所所长蒋海燕:幼儿园没有任何标志,我们敲开门以后出示执法证。进去以后有教室三间:一间办公室、一个厨房、这三间教室里面中班和大班正在上课,办公室里面悬挂着一个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就是我们大通县食药监局,年5月份给发的一个营业执照。

蒋海燕表示,在此前对这家幼儿园检查的过程中,他们也着重对其办学资质进行了检查和询问,但是园方并不能提供相关的办学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

西宁市大通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监管所所长蒋海燕:也询问了当事人,她都承认就是个幼儿园。因为经营范围只允许,他在0到6岁的婴幼儿早期心理服务,而且是不能包含幼儿园的。当事人的这个行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五条,不取得证件的话,任何人不得开办幼儿园,她涉嫌无证办学。

根据我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长宁监管所已经将此事上交到大通县食药监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宁市大通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监管所所长蒋海燕:这件事情的请示报告我已经报到局里了,我们局里正在依照法定的程序移交到县教育局去。

此后,记者也联系到了大通县教育局,他们表示此前没有在辖区内批复过早教中心机构,而且上孙家寨村只有一家具有合法资质的幼儿园,如果确定这家幼儿园负责人的行为属于非法办学,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也希望广大的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教育机构时能够擦亮双眼,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教育机构。

来源:经视法案/今日编辑: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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