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接到市民电话反映在城区东二路和洪沟路路口北五十米路东的冬青树中有一名流浪人员露宿,根据“闻报即出,依法施救”的原则,工作人员立即驱车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之后发现,该露宿人员曾经被多次救助,经过工作人员前后不下三四十次劝导,均不接受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这名露宿街头的流浪人员叫张爱*,男,今年48岁,是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东上坦村人,正常人,曾于年2月9日和3月18日到站内求助返乡。在现场,工作人员还能闻到张爱*身上有浓浓的酒味儿,在询问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张爱*的裤子上有火烧过的痕迹,经进一步询问和查看,他们发现张爱*的双腿均有被烧伤的情况。张爱*告诉他们,昨天晚上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喝酒,为了取暖点了一堆火,两人各自喝了一斤多白酒不知不觉睡着了,也不知道那个“朋友”什么时候走的,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把腿伸到了火里,早上醒来才感觉到双腿传来阵阵刺痛,原来是被火烧伤了。看到这么严重的伤情,根据“先救治后救助”的工作原则,救助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让医务人员给张爱*先处理一下伤口,防止他再出现意外。看到张爱*被急救车拉走,工作人员才放心的离开。
据救助工作人员回忆,他们第一次与张爱*接触是在年底,那时他就在青年街和东二路路口西北角的小广场上搭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小棚子露宿,在开展冬季街头主动救助时发现了他,白天到处游逛,深夜才回到“住处”,嗜酒成性,喜欢点火取暖。发现他之后,工作人员把他露宿地点作为主动救助的必经之路,几乎天天去查看、劝导,*策解释了一箩筐,好话说尽,他就是不同意到救助管理站去。他告诉工作人员,自己没病,想回家的时候自然会找救助站求助,还让工作人员不要来看他。此后,工作人员不时给他送上食品、棉衣被,怕他出问题。经过走访周边的商贩,他们说张爱*经常喝得大醉,还时不时偷点儿他们摊子上的东西,因为看他可怜,就算大家看见了也都装作没有看到。他曾经点火取暖烧伤自己的脚,可是依然我行我素。
对于这样的流浪人员,救助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无奈,他们告诉记者,救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他们不能强制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尤其是对于这样的正常人,救助工作人员也只能通过解释*策、耐心劝导、定期回访的方式给予